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在广东工作的人有必要了解一下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第三条条例所指职业培训,是以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为主要内容培养和提高劳动者1233。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报酬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劳动者按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第四条工资应当按时、足额、优先支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劳动者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本条例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因聘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并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劳动者守法、自律、平等协商、诚信、共赢共存、公平正义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意见,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3、 广东省劳动法2021新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安排休息日劳动者又不能安排工作补休的,工资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本人当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
4、深圳市 职业训练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职业培训活动在第三条条例所指职业培训,是以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为主要内容培养和提高劳动者1233。
职业培训应与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第五条政府应当将职业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职业培训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参与职业培训。
5、 广东省人才发展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集聚爱国奉献的各领域优秀人才,促进人才发展,建设人才强省,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本条例中提到的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精于技能中,从事创造性工作,对社会做出贡献,在人力资源方面具有较高能力和素质的人劳动者。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工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的专项规划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第五条省、市、县(市、区)主管人才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
6、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预防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规定。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应当遵循公平、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日常检查,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7、 广东省劳动合同 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在广东工作的人有必要了解一下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0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